最近看了一部影片

叫做是分手合約

女主角因為癌症

欺騙男主角簽下分手五年的合約

五年後

男主角設計女主角上當而復合

但女主角卻又因癌症復發

再次欺騙男主角而分手

這癌症的梗老套

卻引出一個議題

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去決定

另一個人想要的人生

即便是自以為對對方好

而未經對方同意下

擅自作主

決定了彼此一生的命運

何其殘忍與自私

乍看之下是為了成全對方

是愛的深愛的徹底的表現嗎

相反的

這恰恰毀了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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