墮胎權

法律的可怕之處

是竟然可以定義

何謂生命

幾個月內不算生命?

我的天啊

真的是我的天啊

這不是刷新我三觀

是滅了我三觀!

生命可以斤斤計較

作如是分別

法律人到底是人~嗎!

照這邏輯

法律自是不能殺人

有沒有違憲我不管

這已經衝破

我的道德底線

或許批評者謂

我不是受害家屬

自然站著說話不腰疼

就算我想一命抵一命

也不要藉法律之刃

講坦白的

動到我家人

我會手刃這一切…

國家~不用麻煩了!

冤冤相報何時了?

怎沒人說宗教不腰疼!

這明顯不符合人性

這會錯亂我的道德認知

法律能作的

是不要阻擋

一命抵一命

與其國家動手

不如我自己來!

選擇權”在我

國家不能剝奪

是的!

我矛盾了

明眼人就是不放過我

這裡的“選擇權”

與墮胎權並無二致啊

我對墮胎權說得義憤填膺

怎麼到我自己及家人

就變得是自己的天賦選擇?

可以不要那麼苛刻嗎

對我?

對妳們!

都知道殺人犯罪

但就會有人殺人

為了不苛刻

還可以分為故意與過失

這就是法律!

反過來說

有的死得其所

有的死得冤枉

天啊

我的天啊

抱頭燒腦中…

道德

從幾何時?

變得如此複雜!------------------------


道德簡單

世人複雜!

是人

與道德斤斤計較

這樣可以啦!

這樣沒那麼嚴重吧!

你知道我是誰嗎!

去你馬的逼死誰啊!

法律自然是縱容這些人

討價還價

有個文雅的稱呼

叫作是“協商”

去你馬的逼死誰啊!

也因此

社會問題很多

道德越低

生活越如意

這是我至今的生命總結!

當生命至高

成本無限

誰都賠不起

有人殺人了

有沒想過

交給上帝

上帝來收

上帝不能不存在!

有些人

既不想自己殺人

也不想國家殺人

但家人被殺

不幸降落自身

更不想了斷自己

可不可以

上帝降臨

給我擁抱

別人不要

就只上帝

真的

上帝不能不存在

絕對的存在

否則

一切就會崩塌

對人的信仰

道德的底線

生命的至上

所有一切人的文明價值

就會灰飛煙滅

雖然

這世界

已然崩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