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家老牌國營社會企業

提供社會全方位Total solution

但一聽到國營二字

大家第一印象是效率不佳

效率不佳就算了

又把社會各種服務

全綁在一起銷售

壟斷整個自主市場

大家都只得乖乖繳租

更糟糕的是

訂定的所謂社會契約

一簽就是四年之久

廠商若是政策跳票

形同違約

卻不用賠償任何一毛

想要換外包廠商

又受制於條約的刁難

最扯的是

即便四年一到

想說終於可以換廠商

可是怎麼辦

僅此兩家

不是番薯牌

就是車輪牌

別無分號

兩家都領教過

著實不敢恭維

老早受夠了-----------------------------------------

可惡的是

若是批評這兩家老牌廠商

就被扣上反骨的血滴子

要釐清的是

外包廠商不代表國營社會企業

一個完整的社會

必須有消費者

自主市場

以及社會企業

三要素即代表了整個社會

不與老牌外包廠商續約

違反了那一個要素

請問

自主市場上充斥著

各種企業商號

包含國營與民營

不知道根據哪一天條

國營社會企業就不能民營化

現在的社會契約

隱約還暗藏著君權的潛規則

而且還是君權神授呢

民營化不能急

不能一下子就全面修改契約內容

而且是量身訂作客製化契約

也就是說

社會契約自由

每個人想怎麼訂就怎麼訂

個別與廠商簽約

而不是一體只能適用定型化契約

一點兒彈性都沒有

相當原始落後

但這未免太過激進

契約內容牽扯太多社會方方面面

可能對修訂契約條文還不是很拿手

社會一下子會陷入混亂

或許可以從分拆社會服務開始

不再是全綁在一起銷售

將教育服務分拆出來

不需要大家集中到一個場域

然後吃著大鍋飯

各種學科及五育大雜燴

師資良莠不齊

哥就身受其害

而三四十個兒童或青少年整天綁在一起

擁有共同美好記憶的

最多也就那幾個

或許

自由選擇在哪個教育機構

上哪個學科

挑選適合自己的師資

一手掌握自己的命運

這才是自由的效率模式

誰能提供教育整合解決方案

就與該教育機構簽約

只繳教育租

又可以將治安服務分拆

不會有收取保護費的潛規則

不會有太多與治安無關的雜務

不會只想吃案的服務態度

誰能提供治安整合解決方案

就與該保全機構簽約

只繳治安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