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回到意識

不談粗俗的物質

何謂意識

筆者已有初淺的說明

何謂存在

筆者以為

存在其實是一種波函數

是一種量子現象

其實都不是

而是波粒二相性

存在

可以從

生命與意識的角度探討

當越深入了解生命的本質時

會發現意識逐漸消失

甚至不存在

相對的

當越專注研究意識的內涵時

會驚覺生命輕如鴻毛

何其不重要

可以說

人一旦開始觀測存在

存在就會瞬時塌縮

形成一種哲學思想

但另一種人

即使從來不觀測存在

卻實實在在地存在著

生活著

並快樂著

何謂存在

生命

也許不是妳我想得那麼重要

或者

生命是妳我的全部

筆者以為

為了兩者權衡

應該賦予被害家屬

一種天賦人權

死刑請求權

當死刑消失

天平永遠傾向於加害方

法官可以輕鬆一句

有教化可能

試問

誰能保證教化成功?

又誰來教化?

退一萬步言

即便教化成功

最大受益的又是加害方

若說公益-----------------------------------------

免除死刑群情沸騰

有何公益

又是明顯傾向加害方

這當中並無涉入善惡

以善惡觀之

某種程度

妳我皆是加害人

免除死刑只是自我救贖

何嘗不又是傾向加害方

承擔死刑的後果

才是真正的救贖

否則

只是偽善

若非要跳脫善惡

還是回到公平

不該傾向任何一方

怎麼看

都應該存在死刑

不吃藥精神病發

是誰的問題

誰不吃藥

後續造成悲慘結局

當然是加害者

這樣能無罪

如果跳脫善惡

罪惡不是惡

罪就是罪

是中性詞

病就是病

也是中性詞

生病不是誰的錯

也不會是有錯

當筆者說

同性戀是病時

請勿憤恨

並不是誰的錯

只是不願承認

回過頭看

為什麼都願意出櫃

卻不願意承認是病

病是異常

包含生理心靈意識

病有時候是找不出病因

不能因此而除病化

生病無害時

當然也不用治療吃藥

要不藥緩解矯治

端視個人

社會自無須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