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

第二項第二款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

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

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

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

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

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

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

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憲法第三十七條

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

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

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

副署。

憲法第五十二條

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

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

訴究。

刑法第一百條內亂

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

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

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

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首謀者,處無期徒刑。

行政院長依憲法

應接受覆議案

接受是必須執行

執行是必須副署

若不副署

是何意圖?

意圖破壞國體

以非法(破壞憲法)之方法

顛覆政府(立法院覆議案)

而以強暴或脅迫(強暴民意

藉職權脅迫)著手實行者

首謀者(誰),處無期徒刑。

這已經嚴重觸碰憲政底線

台灣民主體制岌岌可危

在野黨不想辦法教訓

我就教訓妳在野黨!

不能總是開記者會就算了

不能只有羅智強有戰鬥力

其餘一律打嘴砲

我沒要妳各位犯法

當然在體制內教訓

就只知道坐收漁翁之利

這次

可不一樣

不用等中共

是妥妥家己人

在破壞民主憲政

說白了

至少我

一生懸命

不是為了保護那些官員

那些盲目憨鳥側翼網軍

他們怕統一死首先

所以說什麼都要一戰

這樣才有一線生機

代價是滿地的青年熱血!

當看透這點之後

誰還想保衛這樣的人

但至少

我們的不投降

是為了保衛中華民國

那些所謂的中國人

拋頭顱

灑熱血

經過無數流血革命

所換來的第一共和也好

亞洲第一民主國家也好

是真真切切

根據人民自由意志

一票票投出來的那種民主--------


即便之後的白色大濛

也不能抹滅那段光榮歲月

磕磕絆絆

披荊斬棘

頭破血流

篳路藍縷

民進黨從開始就不珍惜

滿腦子封建思想

一心只想當土皇帝

所謂的本土政權說詞

只是蒙太奇的凡爾賽

人話是

噁心的渣男PUA騙炮!

我就問

本土的定義是什麼

別告訴我是福佬沙文主義

就閩南移民成立的

就是本土?

請注意移民二字

我們都是移民

所以

真正意義的本土

是妥妥的原住民

只不過是少數

就該被忽略

甚至是被強暴

包括本土之名

政治話語權?

TM都給我少來

有沒有所謂的

台灣族?

很遺憾

並沒有

沒有這個民族

硬要給台灣族一個定義

就是生活在台灣的族群

除了原住民

不管是本省或外省

都包含在中華民族之內

要否認自己是中華民族

當然有人這麼做

就是民進黨

因為台灣族這個概念

就是我前面說的

蒙太奇的凡爾賽

貌似華麗

振奮人心

卻總是迷茫

眼花撩亂

甚至是看不懂!

要說台灣光復初期的白濛

是台灣曾經的黑暗時期

現如今民進黨執政的青煙

才是台灣憲政至暗時刻

不認同的可以滾

我第一個不認同!

若告訴我

中共要打台灣

所以打死不當中國人

而今

民進黨要毀憲姦民主

我打死不承認台灣族

要洗腦百姓之前

請自己手腳先乾淨

不待中共

台灣即將毀在民進黨手裡

家己人就可以肆無忌憚?

這就是妥妥的慈母多敗兒!

抓起來教訓才是含淚為兒好~

今天執政無能之下

國家政策無法推動

最大責任不是別人

正是執政者本身

絕對責無旁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