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俗念 ] 18 十二月, 2025 14:11

剛剛又到基隆慶安宮

想說下週就要復職上班了

請示下媽祖娘娘

來年的工作運勢如何

但擔心

萬一是重重險阻

那日子還怎過啊!

於是轉念一想

不如請示下

明年基隆市的整體市運

不承想

博了幾次杯

總是沒有連三聖杯

這是媽祖娘娘的慈悲

明確的指示

不用問了

我就做好我自己

排除自己給自己的枷鎖

忠於自己的內心

自己的血緣

自己的家

自己的國

因為到最後

靠誰

誰都有私

唯有真正愛這片土地的家己人

才會堅持到底

不該逼到無路可走

逼到⋯⋯唉~

實在太不該

這幾天總算看清一些事情

所以~我該改

一定改!

但有句不得不說

那就是

對不起

台灣~

差點~

我就沒有台灣了⋯⋯


[ 俗念 ] 17 十二月, 2025 16:11

剛才

驚訝發現

卓揆也是水瓶座

學歷是法律系

幾日前發出黑白照

種種跡象

以我對水瓶座的了解

事情非常嚴重

當水瓶座突破底限

其實是什麼都可以拋棄的節奏

卓揆是法律系

對於自己不副署的影響

絕對了然於心

甚至

比一般人都還深刻

豁出去了!

水瓶座看原則

是比生命更重要的

換句話說

可以因為自己堅守的原則

而犧牲生命

當這件事發生時

我本人…算了

但我深知水瓶座

太了解了

我想說的是

雖然我知道

這種情況下

已經沒有回頭路

我也很難再勸

我會顧及家人

希望您能顧及家人

以及您深愛的台灣人民
自由

民主

憲政

千萬珍惜您自身的生命

台灣走到這裡

誰都有錯

誰也都沒有錯

最大的問題

還是原罪

中華民國

就不是正常國家

國際不承認

只有日本同情咱們

我要對世界說

挺日本

就是挺台灣

有個叫中華人民共和國的

宣稱不放棄武力統一台灣

這把刀

時時刻刻懸在台灣

兩千三百萬人的頭上

而且

只有一根髮絲般細的線連著

一個風吹草動

隨時斬下

我想

受夠了

至少我

是真受夠了

從今天起

我明確表態

只要中共不放棄武統

我絕不認同統一

絕對捍衛台灣

捍衛自由

捍衛民主

即便

真的有事

我絕不逃避

有需要就上

這不是一時意氣

早就忍很久了

一紙和平協議

只是一張紙

隨時可以撕毀

一國兩制或兩區

黨不爽

隨時可以翻桌

雖然很諷刺

這是從台灣政治

所獲得的啟發

但我

卻從來沒這麼清醒過…


[ 開悟 ] 16 十二月, 2025 00:03

看來是不會改變什麼

從此

台灣國不再有我

氣到極至

原來是絕望

我不再寫下去了

在野鄉不鄉愿

我也不想管

跟我不再有關

沉默的都是共犯

丟臉!


[ 俗念 ] 15 十二月, 2025 23:01

離公布和副署期限

還有一小時左右

剛聽晚總統的聲明

即便退一萬步都同意

也不能當作是不副署的藉口

尤其提到立院的法案違憲

根本不是總統或行政首長說了算

以此當不副署理由

是自打嘴巴

不同意法案的合憲舉措

就是覆議

覆議不過就應接受

沒了

就這樣

要說副署

是針對總統的公布而言

是不同意總統才不副署

顯然

也承認是不滿立院的法案

並非針對總統

這是二次打臉

法的邏輯紊亂

都還沒有談到

針對立院法案的副署合憲否

若針對立院法案不滿

行政首長既可以覆議

也可以不副署

那覆議形同虛設

反正最後

都可以不副署擋下

妳各位覺得

憲法會這樣設計嗎?

即便有副署權

對象也只能是總統

這是白紙黑字憲法法條

今行政首長濫用

沒有憲法法庭之下

更不能趁此空窗期濫用

無憲法法庭裁判

就是逼人民上場的節奏

都說了

立院要真的亂搞

有公民投票教訓

輪不到總統與行政首長

在憲法法庭空窗期

濫用違憲之虞的

不知誰授權的

目標錯亂的副署權

這又是妥妥的雙標

當指謫立院的違憲時

自己也在違憲之虞

這都不是藉口

不能用更大的違憲

去打敗違憲

釋憲是憲法法庭的權限

空窗期就乖乖的

別玩弄憲法

怎麼感覺我在上課

你TM當官都當假的

請務必懸崖勒馬

這是中華民國憲政史上

最至暗時刻

歷史IS WATCHING!

別讓台灣人民主蒙塵

丟臉自己是台灣人⋯⋯


[ 俗念 ] 15 十二月, 2025 15:55

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

第二項第二款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

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

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

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

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

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

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

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憲法第三十七條

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

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

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

副署。

憲法第五十二條

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

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

訴究。

刑法第一百條內亂

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

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

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

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首謀者,處無期徒刑。

行政院長依憲法

應接受覆議案

接受是必須執行

執行是必須副署

若不副署

是何意圖?

意圖破壞國體

以非法(破壞憲法)之方法

顛覆政府(立法院覆議案)

而以強暴或脅迫(強暴民意

藉職權脅迫)著手實行者

首謀者(誰),處無期徒刑。

這已經嚴重觸碰憲政底線

台灣民主體制岌岌可危

在野黨不想辦法教訓

我就教訓妳在野黨!

不能總是開記者會就算了

不能只有羅智強有戰鬥力

其餘一律打嘴砲

我沒要妳各位犯法

當然在體制內教訓

就只知道坐收漁翁之利

這次

可不一樣

不用等中共

是妥妥家己人

在破壞民主憲政

說白了

至少我

一生懸命

不是為了保護那些官員

那些盲目憨鳥側翼網軍

他們怕統一死首先

所以說什麼都要一戰

這樣才有一線生機

代價是滿地的青年熱血!

當看透這點之後

誰還想保衛這樣的人

但至少

我們的不投降

是為了保衛中華民國

那些所謂的中國人

拋頭顱

灑熱血

經過無數流血革命

所換來的第一共和也好

亞洲第一民主國家也好

是真真切切

根據人民自由意志

一票票投出來的那種民主--------

 (閱讀全文)